问题 | 未婚生子抚养权范文 |
释义 |
一、未婚生子抚养权范文 甲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女儿(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某某(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甲方某某某, 二、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叁拾万元(30万元)。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女儿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对女儿享有探望权。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 二、民法典中非婚生子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一方可以放弃抚养权,但放弃抚养权不能侵犯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否则该行为无效。 三、父母对子女抚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未婚生子抚养权范文的法律知识,未婚生子抚养权与正常的婚生子抚养权处理是一样的,都是需要看双方的情况判决,但是也要保护另一方的探视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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