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的申请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法律网网友咨询:我妈妈是一个厂的正式职工,工作时因为别人操作失误造成右手食指被压断,后来去医院手术穿钢针接好手指,现在虽然好了手指却不再能像以前一样伸直,所在工厂到现在一直在拖欠赔偿。想问问我妈的伤能达到十级标准吗?他们应该怎样计算赔偿?他们承诺赔偿所以我们没有起诉,已经拖了好几个月会不会有什么期限,超过期限不能起诉? ![]() 广东广州翁林霞律师回复:你好!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申请方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广东广州马俊哲律师回复:您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和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结果要求相应的赔偿。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4种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在本案中,您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出院之日开始计算,没有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况,过了一年则过了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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