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情况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一、死亡情况证明怎么写 村级出具用以注销户口的:兹证明我村X队XXX,男(女),XX年X月X日出生,于X年X月X日因XX原因死亡。 其他用途的死亡证明由派出所出具。 卫生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一份抢救记录和一份证明,证明内容有呼吸停止、心跳停止、瞳孔扩散等内容。 计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XX县X镇X村人XXX,性别,出生年月,于何时因何原因死亡。 除非特殊情况,一般计生办不出具死亡证明的。 二、如何开死亡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三、死亡证明由谁开 (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二)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三)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死亡情况证明怎么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一旦是已经办理好的死亡证明丢失了的话,死者家属是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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