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况 |
释义 | 一、房屋抵押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况 抵押合同无效的,办理抵押登记后,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撤销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抵押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主债权及房屋抵押合同样本 抵押人:XXXX(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XX 电话:XXXX 抵押权人:XX(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XX 电话:XXXX 甲、乙双方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详情 主债权金额及币种:XXXX 债务履行期限:XXXX 第二条?抵押详情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XXXX 抵押不动产坐落:XXXX 抵押不动产建筑面积:XXXX 被担保主债权金额:XXXX 担保范围:XXXX 第三条?特别约定 (一)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其他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二)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不准确,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其他 (一)本合同与抵押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方XX份,乙方XX份,不动产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或公章):?乙方(签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房屋抵押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况”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5]《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