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二、庭前准备阶段举证期限缩短 《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同时《解释》规定在缩短庭审前准备阶段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的同时,又给当事人提供了在之后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的机会;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方式——简单规定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更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 综上所述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有关在我们的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期限是多久的一些相关资料,通过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知道举证时限,是指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交证据的期间。我们在上述资料已经明确的说明了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期限到底是多久的资料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希望以上资料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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