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困难 |
释义 | 一、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困难 (一)部分政策落地较慢,影响了银行机构开展业务的积极性。区政府就贷款工作开展提供了多项政策保障,但由于部分政策落地较慢,影响了银行机构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例如,示范区两级政府虽拟共同出资1000万元作为风险保证金,用于弥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信贷风险,但到目前为至仅有500万资金到位,风险补偿资金到位的不及时,一定程度的影响到辖区银行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二)经营权价值评估不够明确,抵押贷款额度不易掌控。由于尚无专门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机构,抵押物的价值评定由政府下属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负责。价值评估工作按照先由借款人自我评估,再由土地交易流转中心复核、综合评价,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果分为“良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没有明确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明细,不符合抵押贷款开展所需的价值评估标准。 (三)经营权流转体系不够健全,抵押物处置流程尚未顺畅。尽管设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专门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挂牌流转,农村产权流转具备了交易平台,但交易平台操作尚未细化,加之没有与市场需求有效配合,土地流转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产权交易平台尚未具备抵押物招标拍卖功能,经营权流转仍没有统一平台操作。另一方面,由于政策执行和宣传尚不到位,导致农民、种养殖大户、农业公司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产权交易中心缺乏认识,经营权交易的市场意愿不够迫切。 (四)保险品种较少,贷户投保意识较弱,商业保险的风险补偿功能尚未完全发挥。由于目前农业保险品种整体相对滞后,虽能满足农户和企业防范农业风险的需求,但尚不足以弥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的贷款风险。加上部分贷户参保意识弱,缺乏第二还款来源保证意识,认为购买保险会加大自身的信贷成本,投保意识相对薄弱。 ![]() 二、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户主姓名)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于: 。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流转期限不得超过该土地二轮土地期的剩余期限)。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实物方式计算,水田按每亩每年 公斤黄谷(中等)计,旱地按每亩每年公斤黄谷计,其它土地类型按每亩每年 公斤黄谷计,共计 公斤黄谷。当年折价 元/亩。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流转费以黄谷支付,或以现金形式支付(如果以现金支付土地流转费,前述黄谷(大米)价值按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流转费每年分次支付,第一次在 月 日之前付 ,第二次在 月 日之前付清。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田块 序号 田块 名称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 流转面积(亩) 质量、等级 四 至 水田 旱地 其它 东 南 西 北 合计 流转土地上有下列附着物: 双方约定附着物采取 方式处置,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费用作为一次性补偿。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2、义务: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困难的相关内容,相信经过上述文章,您已经知道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着哪些困难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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