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处伤残如何计算赔偿款 |
释义 |
一、多处伤残如何计算赔偿款 交通事故多处伤残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除此之外还应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其中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交通事故多处伤残赔偿系数如何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和赔偿指数等加以计算。比如有三处伤残,其最高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即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为20%;其余两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各处均须小于等于10%;同时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与两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之和小于等于100%。由于该规定按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及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等综合计算,更能体现对多处伤残者公平合理的补偿 ,符合司法实践,参照上述规定,赔偿系数应当为30%(九级伤残为20%加两个十级伤残的平均值10%)。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多处伤残如何计算赔偿款的问题。赔偿问题是一件比较严肃的问题,任何人在赔偿时都应该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确定赔偿的义务责任,需要一定的证据表示。如果您对伤残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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