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占用农民耕地怎么补偿 |
释义 | 一、国家占用农民耕地怎么补偿 国家占用农民耕地补偿的方法是:占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占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占用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项目有: 1.土地补偿费; 2.青苗补偿费; 3.附着物补偿费; 4.安置补助费。 二、耕地征用需要什么手续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 6.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7.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8.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9.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三、耕地被征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地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网提醒您,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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