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改造是否有报酬 |
释义 |
一、劳动改造是否有报酬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劳动改造是没有报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二、社区服刑人员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吗 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实现再就业的,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可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或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有期徒刑缓刑算不算有期徒刑 不算。缓刑和有期徒刑有着本质的区别,缓刑不属于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缓刑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还是从属于所判处的主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改造是否有报酬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劳动改造是没有报酬的,具体的规定如上。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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