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法院能拍卖吗?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法院能拍卖吗?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在原则上不能被法院拍卖。 这是因为宅基地上的房屋通常是当事人的唯一住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只有在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时,人民法院才可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进行拍卖执行。 因此,宅基地自建房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法院拍卖。 二、宅基地房产转让限制 宅基地房产的转让存在严格的限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意味着,农村宅基地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而不能卖给非本村的人。 如果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这样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 一旦发生纠纷,将可能被要求返还房屋,从而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需要慎重考虑。 ![]()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程序 农村宅基地使用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集中申请材料后,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 如果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然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然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批准书和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并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你对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吗?请随时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随时为你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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