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条款怎么解释 |
释义 | 一、交强险条款怎么解释 1.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投保单:又称投保书,是投保人表示愿意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 3.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4.批单:是指由保险人出具的,证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保单载明的合同内容的文件。 二、交强险都包括哪些 交强险包括: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1、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两千元,赔偿一千元,赔偿十一万; 2、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一百元。医药费最高赔偿一千元,伤残补偿一万一千元。 3、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交强险条款内容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十一万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两千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一万一千元,赔偿限额为一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一百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就交强险条款怎么解释所做的详细介绍,包括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单是指投保人表示愿意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相信你已经有所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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