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偷税漏税几年不再追究 |
释义 | 一、企业偷税漏税几年不再追究 1.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的未缴或少缴税款,有权在三年内追征税款及滞纳金。 2.若存在特殊情况,这一追征期限可延长至五年。这意味着,偷税行为若发生在五年以前,且未被税务机关发现或追究,在这一期限过后,税务机关通常不再追究。 3.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规则并非绝对,其适用情况与具体的法律条款紧密相关。 二、《刑法》的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明确规定了对偷税行为的刑事处罚标准。 1.如果纳税人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缴税,且金额较大或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达到一定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对于扣缴义务人同样适用这一规定。 2.此外,对于多次实施偷税行为且未被处理的,将累计数额进行处罚。 3.如果纳税人在接到税务机关的追缴通知后补缴了税款并缴纳了滞纳金,且已受行政处罚,通常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在五年内有过相关刑事处罚或多次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 尽管《刑法》提供了偷税行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但这并非无条件。 如法律条文所述,如果纳税人在五年内曾因逃税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则即使在满足了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条件下,仍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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