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予房屋能否追回 |
释义 | 一、赠予房屋能否追回 赠送的房产是可以要回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 1.权利转移之前; 2.非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3.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4.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二、赠与房产和继承房产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继承的主体为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权利或者是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赠与的主体为赠与人自愿指定的任何受赠人; 2.含义不同。房产继承是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3.时间不同。房产继承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房产赠与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三、赠予房屋要交税吗 赠予房屋要交税。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主要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如果在房产证满5年后再出售且是住房,可以免缴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此时拥有多套物业,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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