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拆立案证据要哪些 |
释义 | 一、强拆立案证据要哪些 1.土地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需要提交相关建设批准文件。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需要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有建设批准文件的也可以同时提交,我们在实务中发现,某些地区会有一些类似于土地使用税凭证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但是我们必须正视一个问题,很多地区出于各种原因,各种证件均不齐全,甚至可能在强拆过程中被毁损或掩埋。因此,如果被征收人实在提交不了前述证据材料,也可以提交社区或者左邻右舍出具相关证明。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也应该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的原则去认定事实,而不能过分加重原告的举证责任。 2.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如视频或者照片等等。这些视频和照片,最好能够反映在强拆现场进行指挥的领导或者主要负责人员,这样才能将案件事实板上钉钉。 当然,如果强拆人员禁止围观人员进入强拆现场、恶意抢夺摄录设备、或者进行偷拆等等,导致原告实在无法提交这些证据,对于原告来说,也并非真的没有办法。根据最高法的相关案例,征地拆迁是相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倘若没有相反证据证明被诉强拆行为并非被告所为,则应当推定相关行政机关为强拆主体。 3.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对于这部分材料,并非一定要提交,因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是被告的义务,而非原告的义务。这些证据主要包括前述视频、照片,以及部分通过信息公开程序获知的其他证据材料等等,案件不同,则证据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什么是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三、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以上是一篇关于“强拆立案证据要哪些”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强拆立案证据要哪些,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具备土地房屋产权证以及相关的照片和视频等等。除此以外,如果对于强制拆迁,建议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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