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一、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这个问题由我为您解答,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但是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与普通大众平时所了解的作品意义不尽相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一定要具备很高的艺术性,但必须具备独创性。独创性有两重含义,一是作品应当为作者独立完成,二是作品应当反映出作者的个性,体现作者对作品元素的选择、安排。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 二、著作权保护怎么申请 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著作权取得实质条件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申请步骤为准备材料、如:申请表、作品打印稿或电子稿、创作意图说明等。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也可以委托代理公司)、审查通过发放证书。提醒您,申请时表格中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可以要求,也可以要求全部权利。至于您说的归纳方法、提法这些恐怕不能象您想象的那样,因为正常的人类智力活动是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 三、著作权的保护时间 著作权保护时间为五十年。如果是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如果是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的内容可以了解到,著作权所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不一定具备很好的艺术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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