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侵害名誉权行为需要从哪几方面认定 |
释义 |
一、对侵害名誉权行为需要从哪几方面认定 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应从以下四方面来认定:一是行为人对于特定人名誉仅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并通过不正当的违法行为表现出来。二是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对特定人权利的保护性规定,且不具有免责事由。三是行为人针对特定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且该行为须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并影响到社会公众对该特定人的评价。四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直接给特定人带来了名誉方面的损害后果。 ![]() 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三、名誉权的概念 名誉是社会公众对主体的客观评价,名誉权是主体所享有的应受社会公众公正评价的权利,那么,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诽谤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如果行为人实施一定的行为,但并未致受害人的名誉受损,即使受害人因此而感到受辱,并蒙受极大的精神痛苦,也不能认为侵害名誉权。 现实生活中,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这是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的,禁止的,如果当您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一定要及时的保留相关的证据,积极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对侵害名誉权行为需要从哪几方面认定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