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签协议后怎么离婚 |
释义 | 一、双方签协议后怎么离婚 双方签协议后离婚的方式: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离婚协议能反悔写吗 离婚协议不一定能反悔写。 1.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可以变更。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便不能变更了。 2.如果关于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多久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多久,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协议离婚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后,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30天,冷静期结束后,要在30天内申请发给结婚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3]《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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