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结算的票据种类 |
释义 | 一、国际结算的票据种类 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 二、票据的特性是什么 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三、国际结算货币有哪些 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本质上是本币用于国际结算。本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即本币在国际贸易中执行计价和结算的货币职能,是指在居民与非居民进行国际贸易时,进出口合同以本国货币计价;居民向非居民可以用本币支付,并且允许非居民持有本国货币存款账户以便进行国际结算。因此,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即允许进出口企业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居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以便进行国际结算。美元(USD)、德国马克(DEM)、日元(JPY)、瑞士法郎(CHF)、法国法郎(FRF)、意大利里拉(ITL)、荷兰盾(NLG)、比利时法郎(BEU)、丹麦克朗(DKR)、瑞典克朗(SKR)、挪威克朗(NKR)、奥地利先令(ATS)、港币(HKD)、加拿大元(CAD)、澳大利亚元(AUD)、新西兰元(NZD)、新加坡元(SGD) 、欧元(EUR)、英镑(GBP)。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国际结算的票据种类的相关知识,国际结算的票据种类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形式,只要是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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