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办案有时间限制吗? |
释义 | 【为您推荐】安陆市律师 武功县律师 永昌县律师 平江县律师 长兴县律师 舒城县律师 罗庄区律师 库尔勒市律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察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人员之一,在日常生活中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当事故发生之后,开始办案了,警察办案有时间限制吗?下面就由法律咨询网小编在下文中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警察办案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1、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 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等等。 二、警察办案有关时间限制的相关规定 (一)《刑诉法》 的具体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治安处罚法》的具体规定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综上所述,关于警察办案有时间限制吗这个问题,法律咨询网小编在此再次提醒大家,警察办案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的,而对于警察办案的具体时间限制上这个问题,《刑诉法》以及《治安处罚法》中也都做出了具体且明确的规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韶关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