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材料 |
释义 | 一、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材料 (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三)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四)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二、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产要交多少税费? (一)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三、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有时效限制吗 继承父母房产是有时效性的,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继承相关的案件的最长诉讼期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继承案件的当事人是不能向法院提出诉讼也就是说超过二十年的继承案件的诉讼是无效的,法院不会再受理该案件。 继承的期限一般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计算,继承行为也必须是在被继承人确认死亡后开始的。确认继承行为开始后,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是与配偶的共同经营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与配偶约定相关财产的协议,那么在继承人继承时应该首先将遗产的一半分割出来归为被继承人的配偶所得,其余的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处理。 被继承人的遗产处理必须按照相关继承法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死后遗产如何分配的遗嘱,则必须按照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财产分配,其中如果有分割不便或者无法分割的遗产,则可以通过对该遗产进行市场评估然后对其进行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 现实中,可能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多份内容不一致的遗嘱,如果有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则继承人根据该公证遗嘱来继承遗产。最后,在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分配时,应考虑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和使用效益进行合理分配。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材料的相关知识,综上,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继承人情况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等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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