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宣告还能重整吗 |
释义 | 一、破产宣告还能重整吗 破产宣告还能重整。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务人有权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并没有具体指明谁能代表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结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明确,公司的董事会无权就公司的重整作出决议,只能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后由债务人企业的代表机关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二、破产的基本流程 破产的基本流程: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三、破产的特征 法律网提醒您,破产具有如下的特征: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能清偿的债务部分被免除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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