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汽车租赁合同印花税: 一、《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二、汽车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税目中的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一)租赁合同应按合同金额计税贴花,如合同中只明确规定月租金的,应以月租金乘以租赁月份计算出租金总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在签合同时一次性贴花完税。 (二)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中止,多贴印花税票不能揭下重用。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金额发生变更的,对于少贴部分应及时补贴,多贴的印花税票不能揭下重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汽车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相关内容,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不管是企业还包括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中的财产租赁合同,所以在汽车租赁合同签订时是需要按照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进行交纳印花税的。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来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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