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证人证言怎么写吗? |
释义 | 一、工地工伤证人证言怎么写吗? 工伤证人证言应该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如: 本人证明: ×年×月×日×时许,我在×××(地点)做×××时,看到×××因×××原因,不慎×××(受到的具体伤害)。 以上所述属实,否则愿负法律责任。 签 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吗?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出职业病诊断或鉴定的,可以不经过调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发生工伤工友不愿作证怎么办? 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两个证人的证言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 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证人迫于用人单位压力,不敢为工伤职工作证的情形,人社局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职工可以提供信息,请求人社局进行核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工伤证人证言怎么写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法院在处理工伤纠纷的时候,有些时候,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赔偿的话,证人证言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在写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内容的一些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2]《工伤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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