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公司注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外资公司注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三)审批部门关于企业注销的批复(经营期限已到的除外)复印件; (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五)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六)清算小组提供的并经股东会认可的清算(包括股东会、或清算小组委托会计法律机构的清算审计报告)报告原件;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公章。 二、注销公司流程以及材料 公司注销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二)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公司注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三)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四)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五)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外资公司注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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