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怎么计算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怎么计算 1.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误工期时,首先需考虑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这通常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包括住院治疗至定残日前一天,或根据医嘱的休养时间。 2.死亡受害人亲属的误工时间则从死亡之日起至尸体火化之日止。 3.误工时间的具体计算方式有两种: (1)按照受害人住院并定残的情况; (2)根据未定残受害人的休养时间。 4.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对于误工费赔偿的法律依据提供了明确指导。 二、误工费的计算方式 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进行区分。 1.有固定收入者按照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者则参照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具体到固定收入者,包括因医疗事故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而无固定收入者如农民、个体工商户等,则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 3.对于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由于缺乏国家法律的明确规定,通常参照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处理。 ![]() 三、误工费赔偿金额的确定 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1.收入标准取决于患者的具体情况,如实际减少的收入或者参照平均收入进行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与《条例》在赔偿标准上存在差异,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可能会参考这两者来确定赔偿额。 3.对于患者的残疾情况,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 有疑问,向法律网发问,共筑法律情感桥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