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网网友咨询:我老婆有一套房产她要换房,产证上还有她儿三份之一名份、现在她将房子出售收了二万元定金(居间合同)。现在女儿不同意出售、中介和卖家要我老婆退二万和付二万违约金合法吗? 陈洪东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 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女儿不同意出售,构成违约,你们是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的。 另外,你老婆是违约方,她女儿占三分之一的份额,如果你老婆坚持卖房是可以卖的,把房子卖完,将卖房款的三分之一给她女儿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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