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吗 |
释义 | 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不属于反诉,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基中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 在民事诉讼中,所谓的“精神损失”是概念性的。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损失”的结果去确定。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原告提出离婚的时候被告也可以积极的提出应诉,但是在应诉的时候该怎么做应该要请专业的律师来指导下自己才不会吃亏。关于原告提出离婚被告要提出精神损失费但不清楚具体费用的多少等等,可以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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