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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拆迁怎样维权
释义
    一、宅基地拆迁怎样维权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农村拆迁宅基地如何补偿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农村宅基地征收有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置换补偿,二是货币补偿。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内按不同地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
    法律网提醒您,具体的标准由政府制定,下级政府制定的标准必须高于上级政府制定的安置标准,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是写的非常清楚的,一般来说是货币补偿。
    
    三、了解农村宅基地拆迁法律要求
    1.农村房屋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
    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4.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5.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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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8: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