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人去世房子怎么办 |
释义 |
一、产权人去世房子怎么办 产权人去世名下的房产要先按照遗嘱处理,因为遗嘱人通过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如果产权人的家人要想处理房产的话,先要看看有没有关于房产的遗嘱,如果没有的话就可以按照《继承法》处理了,要是有遗嘱就应该严格按照遗嘱来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如果没有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都不在了,或者放弃继承权,那么父母的遗产应该由你和你兄弟姐妹平分。但是,法律这样的规定,生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有能力但不尽抚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另外,如果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房产,那么继承人处分房产时,需要征得共有人的意见。 ![]() 二、房产继承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房屋产权人在去世之后遗留下的房产一般是按照遗嘱进行处理的,没有遗嘱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进行了,这样也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产权人去世房子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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