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措施有哪些 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审查制度、检查制度、安全报告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 3.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安全检查; 5.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6.安全专题会议。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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