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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立建筑工程公司条件
释义
    一、成立建筑工程公司条件
    1、首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9)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10)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注册三级建筑公司所需的具体条件: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3、建筑公司资质施工工程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建设工程纠纷解决办法
    (一)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
    2、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在我国,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3、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该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劳动争议仲裁等不受《仲裁法》的调整,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
    4、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二)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该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有以下基本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未作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主要特征是:
    (1)行政诉讼是法院解决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同时,具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功能;
    (3)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原告是恒定的,即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原告则是作为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可能互易诉讼身份。
    三、承包建筑工程要交押金吗
    是否交押金,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硬性要求,只有建设性意见,就看与发包方的签定劳务合同时,双方的平等自愿地协商。
    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成立一个建筑工程公司所需要的条件还是比较苛刻的,比如说需要有相关资质证书、办理营业执照等等条件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成立建筑工程公司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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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0: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