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财产证据如何收集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财产证据如何收集?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二、起诉离婚程序有哪些?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实际上,关于离婚案件中的这些证据到底应该怎么收集不是法律上统一规定的,因为因为每一对夫妻之间所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比如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共同房产,那也就没必要去准备所谓的房产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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