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公司宣告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破产公司宣告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宣告条件: 1.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 2.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3.债务人在整顿期间出现了财产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放弃自己的债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破产宣告对债权人有何影响 破产宣告对债权人有如下影响: 1.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清偿担保物; 3.对破产企业负债的债权人享有破产抵销权; 4.无担保债权人按破产分配方案清偿。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到期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的; 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影响,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三、企业破产宣告的程序 1.向法院申请破产; 2.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 4.依法进行清偿; 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 6.破产程序终结1.向法院申请破产; 2.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 4.依法进行清偿; 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 6.破产程序终结,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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