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障安全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一、安全保障义务是什么 安全保障义务是银行、商场、宾馆、娱乐场所、机场、车站等经营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或者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需要对社会公众尽到的安全保障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是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网提醒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归责原则 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过错责任,承担责任的条件是一定要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对于过错的举证责任原则上应当由受害人一方承担,只有在法律法规有规定应由被告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时,被告才负责举证,例如在被告主张存在受害人过错、受害人同意、以及其他免责事由等情形下。经营者过错的判断对经营者过错的认定,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过错的认定已存在客观化的趋势,即以违反注意义务作为判断有无过错的标准。因此,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就成为判断经营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客观依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