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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注册被驳回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释义   一、商标注册被驳回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被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1、大量抢注公共资源,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恶意注册行为。对大量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
    2、大量模仿,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或其他知名度高的商标,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恶意注册行为。对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
    3、大量申请知名人物姓名,知名企业商号等明显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恶意注册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商标注册被驳回不服的该如何处理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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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13: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