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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
释义
    一、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
    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所称生产伪劣商品罪是指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有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2、假冒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在15万元以上的,涉嫌合格产品的;
    3、 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在五万元以下,但销售金额乘以三倍,未售出的假冒伪劣产品总值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杂、掺假,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的质量要求,降低或者丧失应有性能的行为。
      
    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对象是什么
    关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对象这个问题,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假冒伪劣商品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
    1、假冒注册商标的;
    2、假冒专利的;
    3、盗版自制的;
    4、假冒产地、厂名、厂址的;
    5、假冒认证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6、不符合执行标准的;
    7、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8、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无生产许可证或者假冒生产许可证编号的;
    9、国家明令淘汰的;
    10、过期、失效、变质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我们所说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货值金额是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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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