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可达几年 |
释义 | 一、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可达几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二十年。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关于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是否必须公证 法律网提醒,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不需要公证。农村土地租赁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为有效。是否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无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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