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一、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有哪些 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有无过错归责原则,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导致的后果严重,治理成本极高,且往往具有不可逆性,因此环境侵权一旦发生,仅仅赔偿损失、治理污染、恢复原状、接受处罚并不能消除企业未来的环境污染,因此随着国家对环境利益的强调,停止侵害开始被越来越多地使用,这意味着如果不认真对待环境污染问题,企业可能直接面临关停并转的命运,可以预见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强化。 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法律网提醒您,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这种比较特殊的侵权来讲,法律规定其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即一般是三年,同时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规定,即为20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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