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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释义
    当求职者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时,签订合同就是求职面试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洗衣。那么,签订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合同包括哪些条款?下面,就由法律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签订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理清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另外,在审查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禁止使用的字样
    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
    4、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①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
    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② 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
    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协议中
    明确写明。
    ③ 查阅账簿的权利
    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
    ④退伙的权利
    协议中应当考虑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
    成损失如何赔偿等。
    (2)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① 足额出资
    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实际交付出资
    ② 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为避免日
    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
    ③ 竞业禁止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
    ④ 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约束力。
    二、签订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
    (3)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确定的质量特性;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大宗买卖或对外贸易中,合同价款还应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和报关费作出规定。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可以就履行期限是即时履行、定时履行、分期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应对履行地点是在出卖人所在地,还是买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批交付,是空运、水运还是陆运应作出明确规定。
    (7)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买卖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13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上述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看完后对“签订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一个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上的在线律师。
    
    
    拓展阅读
    
  • 调解协议书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 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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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