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贷款 |
释义 | 定义: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 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即为二手房商业按揭贷款。 适用对象: 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房款能力的购房人。 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 贷款的范围: 因购买二手房屋而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其范围包括北京市区域内完全产权的住宅、公寓、别墅、底商以及成本价购买的公房。 贷款条件: 具备北京市的居留权,户口不限(港澳籍亦可);年龄在18—65岁的自然人;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65岁; 贷款的期限、首付比例: 该项贷款的期限最长为30年; 首付比例为房屋成交价的40%起(参考评估价); 二手房贷款业务流程: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 收入证明(需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章,财务章、业务章或合同章无效); 婚姻证明(为结婚证、离婚证或所在派出所、居委会开具的婚姻或单身证明); 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房屋卖主应提供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 交易房房产证; 银行利率及还款方式: 银行利率执行同期人民银行规定房屋贷款利率;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自行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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