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人资格是否有限制 |
释义 | 一、专利申请人资格是否有限制 专利申请人数量没有限制的。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义,后面的就只剩下名义上参加过项目的意义了。申请人的数量会影响申请费的多少,一个人申请,申请费减免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是减免7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二、专利权中三类的含义有哪些 (一)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专利人对其专利产品在一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专用的权利。 (二)专利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创造发明,一般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三)专利是专利文献,其主要部分为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专利申请复审程序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申请人在收到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可提出复审请求,并附相关证据。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人请求复审的请求,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审查,原审部门依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查,认为应当撤销原决定的,应通知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复审委员会据此向申请人发出撤销原决定的通知。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请求人的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书面通知请求人,要求请求人在规定的期间内陈述意见,经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专利申请仍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 会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请求人。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间内没有作出陈述或修改意见,期间届满,视为请求人撤回请求。 请求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请示决定之日起3个月可向人民法院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专利申请人资格是否有限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在申请专利的时候,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但对于专利申请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具体的规定如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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