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送达方式有几种类型 |
释义 | 一、民事送达方式有几种类型 民事送达方式有6种类型 分别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同时每一种送达方式都具相应的适用条件,不同的实际情况会采用不同的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二、民事送达的特征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送达的具体特征是: 1.送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 2.送达的主体是法院; 3.接受送达的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4.送达的文书主要是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 ![]() 三、民事送达的时间 对于《民事诉讼法》中的送达期限,如果是直接送达,以送达回证的时间为准;如果是邮寄送达,一般以邮戳为准;如果是公告送达,以公告期结束日为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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