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地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求 |
释义 | 一、如何正确地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求 1.认为行政行为违法的,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行为; 2.认为行政机关不答复申请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法院判决限期履行; 3.认为行政处罚不合理的,请求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几个月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法律关于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规定为:一审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需要四十五日;二审审理的时间是三个月。法律规定用不同的审理程序时间限制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 三、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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