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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判决书的赔偿程序
释义
    一、交通事故判决书的赔偿程序
    交通事故判决书的赔偿程序如下:
    1.交管部门制作交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根据责任,按照规定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具体的数额,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
    4.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协议;
    5.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交通部门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三、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必须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必须注意的事项是:
    1.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理赔协商的时间、范围、履行方式应当明确具体;
    3.因法定免责事由所产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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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4: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