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一、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有哪些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除税率有所差别外,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和劳务所得的计税方法基本一致。 ![]()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上述计算公式也可写成: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14% 2、明确税率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是14%,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 3、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在计算稿酬所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确定每次收入是一个难点,所谓“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特别规定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案例 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 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元)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应 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所得税额=每次收入额×(1-20%)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是14%,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针对问题整理的有关知识。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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