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申请仲裁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个人申请仲裁材料是: 1、书面仲裁申请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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