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程序
释义   一、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程序
    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方可以进行催告,经过催告仍然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请求拍卖工程偿还工程价款。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催告,催告是承包人在行使优先权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合理期限。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而合理期限如何确定法律都没有明文规定。协议折价。在符合工程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时,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申请拍卖。对于可以行使优先权的建设工程,如承包人与发包人不能协议折价,则必须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二、建筑工程保证金是多少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保证金收取应该遵循几个原则,保证金的金额要大于合同预付款金额,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
       三、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区别
    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了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但是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而质量保修金则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向您介绍的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程序的内容。优先权的程序有以下几个,首先是催告,然后协议折价,如果不成可以进行向法院申请拍卖。对于可以行使优先权的建设工程,如承包人与发包人不能协议折价,则必须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若您就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程序想要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建议在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给您更加专业和深入的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0: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