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不是不用坐牢 |
释义 |
一、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不是不用坐牢 缓刑一年不是一年以后去坐牢。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犯新罪或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有期徒一年缓刑一年的意思是被判决一年有期徒刑,可以暂不执行刑罚,由特定机构对罪犯两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在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法定缓刑撤销情形的,一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缓刑只适用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执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应该怎么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罪犯刑罚,但是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就对其不再执行刑罚了。 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法院就依法会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在此期间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是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一种,它比立即执行刑罚要轻,比不执行刑罚要重。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不是不用坐牢的相关内容,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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