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摇撞骗罪如何认定招摇撞骗罪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一、招摇撞骗罪如何认定招摇撞骗罪特征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认定的标准是: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招摇撞骗罪特征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与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和公众对其的信赖。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通过诈骗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具体来说,行为人必须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的行为,并且以这种假冒身份招摇炫耀,利用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且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的非法利益不仅包括物质利益,还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 二、招摇撞骗罪的处罚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招摇撞骗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招摇撞骗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或10年时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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