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怀孕期间公司要解散了怎么办 谢女士2008年1月1日进入某公司当秘书,订立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2009年8月谢女士准备休产假却被领导告知公司即将解散了。问:谢女士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谢女士能否得到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及第47条的规定,公司与谢女士之间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并应支付谢女士两个月的工资作为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根据《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 引用法条: [1]《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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